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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39件安徽公开第五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

来源:http://www.baijialeyx.net 作者:百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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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以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陆续向我省转办15批次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截至11月1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五批73件环境信访举报问题中,经查属实63件,不属实10件;已办结39件,正在办理34件。

  我省高度重视转办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立即调查核实、按时上报公开。各地各部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转办的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对失职失责人员严肃问责,并及时在媒体公开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第五批73件环境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均已全部按要求进行公开,具体内容请查阅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各相关地级市党报和政府网站。

  如果有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反映,请联系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合肥市邮政A008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线。(记者 彭旖旎)

  滁州市天长市千禧佳福小区内沐龙泉浴室营业过程中异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居民认为该浴室应该搬迁至商业区。

  2018年11月6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浴室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浴室正常营业,该浴室经营场所使用性质为商服,选址符合相关规定;位于负一楼的锅炉房内安装有2台天然气锅炉(S40、S60)和1台生物质锅炉;2台天然气锅炉正常运行,生物质锅炉未运行,地面堆放有部分废旧木料,均采用塑料膜覆盖;2台天然气锅炉共用一根排气筒将废气引至室外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引至室外排放。

  经调查核实:该浴室新建一台生物质锅炉与环评及批复内容不符,属于规模发生变动,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经询问:其负责人陈述“因2018年1月份天长市出现气荒现象,天然气公司通知燃气紧张,并紧急采取工业及商业限制用气措施,该浴场为保障周围群众洗浴需求于2018年2月份新购置了一台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临时应急备用”。

  该浴室2018年10月30日委托安徽壹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废气、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018年11月6日,针对天长市沐龍泉汤泉浴室擅自建设的一台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未重新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天长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天环责改字〔2018〕318号),责令该浴室:立即拆除生物质常压热水锅炉。该浴室立行立改,于当日连夜拆除擅自建设的生物质常压锅炉,2018年11月7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对该浴室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经查:生物质锅炉已拆除,锅炉房内堆放的废旧木材已清理。

  香隅镇香泉村境内共有甲鱼养殖户21户,共68个大棚,其中,54个大棚建成投苗养殖,14个大棚正在建设。信访投诉反映甲鱼养殖场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环境的情况基本属实。

  11月6日,香隅镇政府召集部分甲鱼养殖户进行专门部署安排,要求养殖户针对反映的问题,立即对排污的沟渠和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对已经投苗养殖的54个大棚,停止将污水外排;在建的14个大棚立即停止建。香隅镇邀请省水产研究所专家11月10日到现场指导养殖户规范化养殖。下一步,督促养殖户聘请有资质环评机构编制环评文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环保手续和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该信访件与D024为同一信访内容。该处为安徽南翔集团光彩四期物流临时停车场,停车场内设有垃圾桶,无自来水接入端口,未建设卫生间,无生活污水排放;车主卸货后散落的少量包装物基本能按要求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因该停车场属于临时性质,且部分路面未进行硬化,正常营运时地面扬尘影响较大,宜秀经济开发区约谈南翔集团相关负责人,要求立即关停该停车场。南翔集团负责现停车场车辆清理及现场保洁等工作;宜秀开发区建设局负责封堵墙施工。11月6日,南翔集团已经关停该停车场;11月7日宜秀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完成进出口封堵;宜秀经开区城管中队加强跟踪督查,杜绝该停车场擅自启用。

  经查:萧县嘉楼香格里拉小区,巴黎商业街时代广场内有8家餐饮店,其中4家前期已停止营业,4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池州市东至县香隅镇引进了二十多家外地化工企业,生产农药、油漆、涂料等,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水偷排至化工企业聚集区南侧的长江,工业废气污染严重,影响周围群众身体健康。

  东至经济开发区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专业化工园区,主导产业为以硝基为龙头的基础化工以及医药、农药等精细化工产业。

  1.关于引进产业类型问题。东至经济开发区现有建成投产企业36家,其中,百家乐基础化工企业2家,石油化工(液化气深加工)企业1家,医药企业9家,农药企业10家,涂料及油墨用助剂生产企业1家,其他化学品制造及化工新材料企业13家,没有油漆及涂料生产企业。

  2.关于污水处理及排放问题。各生产企业均按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并通过验收、正常运行。除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普洛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单独申请长江排污口、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外,其余33家企业污水均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东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东至东华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营,已申领长江排污口),再经集中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管道泵排至长江。各长江排污口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企业向长江偷排废水问题。

  3.关于工业废气排放问题。各生产企业均配套建设了废气治理设施,并经过数轮集中整治和升级改造,同时均按要求安装了锅炉烟气、工艺尾气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另外,东至经济开发区还对29家企业36个生产车间排气筒安装了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施,与东至经济开发区智慧环保监控平台联网,做到了稳定达标排放。为实时掌握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东至经济开发区在上风向(香隅镇政府)和主导下风向(金鸡村村委会)建设了2个空气质量评价站,并与东至经济开发区智慧环保监控平台联网。从平台10月1日-11月5日的监测数据看,香隅镇政府空气优良率97.2%(优3天、良32天、轻度污染1天),金鸡村村委会空气优良率97.2%(优9天、良26天、轻度污染1天)。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今后,东至经济开发区将贯彻落实按照“长江大保护”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主导产业定位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园区绿色发展。

  亳州市蒙城县马集镇马家村葛槽坊自然组,葛绍超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污水横流,污染周边沟渠,臭气熏天。距离居住区只有10米,影响居民生活。

  1.该养殖场于2008年建场,2016年扩建,总占地8.82亩有,现有猪舍8栋,存栏生猪136头,羊15只,已建成集污池(461.7立方米)、堆粪场(105.3平方米)并正常使用,反映粪便随便堆放,污水横流,污染周边沟渠问题不属实。2.该养殖场距西侧第一户居民葛绍光6.9米,该户为五保户,居住在敬老院,此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距西侧第二户葛芳桂23米,为2018年新建房屋,有人居住;距西侧第三户葛新领49.2米,长期不住人,在深圳务工;距西北侧为孔子云61.3米,距离村庄较近、有臭气问题属实。

  1.蒙城县环保、畜牧等部门和马集镇政府已要求该养殖场加大粪污清理频次和力度,及时还田消纳,最大限度地降低臭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对臭气扰民问题,蒙城县已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于11月5日下午采取6个点位臭气样品,下步将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淮南市凤台县毛集焦岗湖大道沿路污水管网实际埋深比设计深度浅了1米多,造成绿茵家苑无法排污;中粮大道污水管网不畅通,雨季污水横流,且污水直接排向焦岗湖和淮河。

  1.关于焦岗湖大道污水管网问题:2018年7月,绿茵家苑小区居民反映污水无法正常排放至焦岗湖大道污水管网中,淮南市毛集实验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现场察看,发现焦岗湖大道污水管网存在标高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毛集实验区城投公司立即约谈施工单位,并邀请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就此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根据方案在绿茵家苑排污口处加装提升泵站,解决小区排污问题。施工单位于2018年9月7日完成提升泵站安装并正常运行,小区污水顺利进入焦岗湖大道污水管网。2.关于中粮大道污水管网问题:经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中粮大道为中梁大街,其污水管网存在部分堵塞问题。毛集实验区城投公司于2018年7月委托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优化污水管网1.3公里,清淤管网1281米,窨井25个,并于2018年8月完成。目前该区域污水已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接信访转办件后,毛集实验区工委、管委就环保信访件转办的关于焦岗湖大道和中粮大道污水管网问题再次进行核实和调查,群众反映的两个问题已于2018年9月全部整改完成。针对施工单位擅自更改施工图纸标高,造成焦岗湖大道沿路污水管网实际埋深比设计深度浅1米多的问题,毛集实验区纪检监察、规划建设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滁州市定远县西卅店镇金山村金山坝西北角山脚下,无锡路桥公司以修建省道S309道路的名义,盗取石料对外出售,已经持续三年时间,严重破坏山体和生态环境,周边存在私挖乱采现象。

  1、举报所反映的企业系无锡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修道路为定远县省道S309范岗至炉桥段建设工程,工程是定远县重点项目,也是战备公路经调查,工程项目于2015年9月30日经滁州市发改委批准(滁发改审批〔2015〕111号),用地于2018年4月24日经自然资源部批准(自然资函〔2018〕63号)。该项目工程02标段的中标单位是无锡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是定远县农村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编号为CZGC201610-247。该标段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约定了石方加工运距费用计算方式,说明道路工程范围内开挖出来的石料允许其自用。定远县省道S309范岗至炉桥段建设工程(1)02标段主要施工路段在西卅店镇境内,目前正在施工,主要是对一些山场进行开挖,并将开挖出来的石料拉运至其水稳拌合站内进行加工,反映情况不属实。

  2、西卅店镇位于定远县西部,其北部为山区,蕴藏了大量的建筑用石灰岩,近年来,受利益驱使,西卅店镇金山村、青山村、西卅店村境内均有群众驾驶农用车上山捡拾石料,定远县采取劝阻、查扣农用车等方式,但群众上山捡拾石料现象仍然存在。属实1.加强对省道S309范岗至炉桥段建设工程(1)02标段施工单位无锡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

  2.按照《定远县关于中央第三生态环保督察组信访交办件的整改方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由相关乡镇牵头,定远县农机局和县联合执法大队配合,对上山捡拾石料的农用车辆予以查扣,深入调查石料去向;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石料的违法行为。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铜闸镇西河村张庄自然村南边的混凝土搅拌站,无环评手续,非法生产,造成废水、粉尘、废渣、噪声污染,影响群众生活。

  举报中所称“含山县铜闸镇西河村张庄自然村南边的混凝土搅拌站”实为“含山县和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铜闸镇工业集中区。该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9月14日经县环保局批复(含环审【2018】89号),正在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举报反映“无环评手续”情况不属实。

  该项目现已建成一座砂石原料钢构大棚(半封闭),一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四台混料机,一条输送廊道,一套水洗砂设备,三台水泥储罐),水泥罐车冲洗废水循环池一座(三级沉淀)。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调试生产,存在物料传输工序封闭不完全、加工区场地硬化不到位、少量砂石原料及水泥罐车冲洗沉渣露天堆放等环境问题。

  该项目生产用水取自该公司西侧一自然水塘和厂内自来水,用于搅拌楼物料混合搅拌;水泥罐车冲洗废水和洗沙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上清水泵至洗砂机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因项目尚未投入运行,建设人员不住厂内,暂无生活废水产生。

  含山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含环责改字【2018】271号)并立案处罚;责令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中项目建设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待所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完成,方可开展调试生产;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含山县铜闸镇政府已安排专人,会同县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落实整改。含山县和源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经停止调试生产,对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开展全面整改,目前已完成露天堆放的原料和沉渣清理,对输送带进行全密闭,完成了生产场地硬化,对非生产场地采取了覆盖防尘措施;正在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1月底前完成。

  宿州市灵璧县向阳乡乡政府东南方向300米左右废品收购站,脏、乱、差,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向阳乡政府于11月6日下达整改任务书,要求该废品收购点立即清理,限11月8日前清理结束。该收购点冒雨清理,截至11月9日上午全部清运结束。该废品收购点已关闭取缔,已完成整改。

  安徽省蚌埠市市辖区和怀远、五河、固镇三个县约有40家洗涤行业的小工厂、小作坊,燃煤小锅炉排放黑色浓烟;洗涤废水直接排入水渠、下水道,污染周边农地、池塘,最后排入淮河,造成严重污染。

  一、立即组织各县(区)对全市范围内的洗涤企业逐一进行了排查。经查。全市洗涤行业目前共有18家企业(作坊),其中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3家,无环评手续5家,具体情况:

  (一)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13家企业,通过验收或正在组织验收的企业有10家。分别是:怀远县:众联消毒餐具有限公司、蚌埠市金太阳干洗服务有限公司、魏庄镇洁净洗涤服务部、洁帮洗涤有限公司、龙亢镇餐餐洁餐饮消毒服务部;淮上区:安徽创圣洗涤有限公司、安徽润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禹会区:蚌埠市祥光洗涤服务部、蚌埠市卫康洗涤有限公司、蚌埠市润靓洗涤有限公司。10家企业中,5家使用集中供热蒸汽,4家使用生物质锅炉,检查时发现:怀远县魏庄镇洁净洗涤服务部使用生物质、木材和煤混烧,已责令改烧生物质燃料。8家企业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龙亢镇餐餐洁餐饮消毒服务部、怀远县魏庄镇洁净洗涤服务部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外排至农村自然沟渠。

  (二)3家企业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但存在项目超期未验收情况。分别是:怀远县启洁干洗有限公司、怀远县益康餐具清洗用品厂、怀远县邦尼干洗服务部。3家企业均使用生物质锅炉,污水经过沉淀外排至污水处理厂。

  (三)5家企业无环评审批手续。分别是:经开区杨洪义洗涤服务中心;固镇县:润源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城关绿邦洗涤店;五河县:双忠庙钱氏洗涤服务部、城关镇家辉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二、近期,接到省环保厅转办信访投诉,百家乐,投诉人提供了《蚌埠地区32家洗涤公司污染企业名称》,经此次排查核实,32家企业,20家已关闭或改为其他行业,5家企业已查封或者取缔。现存的7家企业分别为:怀远县2家:魏庄镇洁净洗涤服务部、洁帮洗涤有限公司;禹会区:3家蚌埠市祥光洗涤服务部、蚌埠市卫康洗涤有限公司、蚌埠市润靓洗涤有限公司;淮上区2家:安徽创圣洗涤有限公司、安徽润洁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均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属实1、加大对合法洗涤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正在履行自主验收手续的企业加快实施自主验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怀远县工业园区3家超期未验收的洗涤企业立案查处,并督促其尽快开展自主验收。

  2、对魏庄镇洁净洗涤服务部使用生物质、木材和燃煤混烧的行为,由怀远县环保局立案查处,并加强环境监管,坚决杜绝燃煤混烧。

  3、经开区建设环保局、五河县环保局、固镇县环保局分别对5家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的洗涤企业取缔关闭。

  4、怀远县环保局对污水外排至农村沟渠的龙亢镇餐餐洁餐饮消毒服务部、怀远县魏庄镇洁净洗涤服务部2家洗涤企业外排水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一步处理。

  亳州市蒙城县板桥镇镇政府、利辛县城关镇政府,要求肉鸭养殖户从2018年8月起停业整改,养殖户质疑停业决定是否正确。近期,亳州市政府因重污染天气应急要求饲料生产企业停产,导致养殖户无法正常运营,养殖户希望各级政府不要以停代改,愿意持续整改。

  1.因蒙城县、利辛县部分鸭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蒙城县、利辛县结合肉鸭养殖周期,要求肉鸭出栏后暂停养殖,待粪污处理设施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养殖。2.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长三角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结合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预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11月1日20时以后,该市可能出现连续两天以上重污染过程,按照《安徽省大气办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皖大气办函〔2018〕47号)要求,该市于2018年10月31日发布了《亳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公告》,决定自11月1日20时启动Ⅲ级响应,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要求,工业企业燃煤锅炉(不含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火电)、生物质锅炉(不包括生物质发电)在应急响应期间停止使用,蒙城县、利辛县强英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饲料厂因未建设其他清洁能源锅炉暂时停产。11月5日,该市根据气象和空气质量好转情况,及时解除了黄色预警,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相关饲料厂已恢复生产。

  1.停业整改的肉鸭养殖户整改达标后方可恢复养殖。目前,蒙城县板桥集镇19户中,已恢复养殖8户、正在整改的4户、不愿整改并签订承诺书自愿放弃养殖的4户、位于新划定禁养区计划关闭的3户;利辛县城关镇18户正在整改,完成整改验收后可以恢复养殖。2.该市将继续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严格执行强制性减排措施。如相关饲料厂积极进行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的,将予以支持和帮助。

  经调查核实,霍邱县孟集镇立才自来水厂的水源水为城东湖(孟集镇大城圩),系湖库型饮用水水源(2015年划定,2016年经六安市政府批准设置)。该自来水厂采取混凝、沉淀、过滤和二氧化氯消毒后供应村镇居民生活饮用,现有职工4人,设计日供水能力3000吨,实际日供水近3000吨,2017年元月取得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元月12日止。霍邱县对反映问题逐一梳理排查,向周边群众发放问卷调查120份,全面了解群众对自来水的反应,对孟集镇街道两处末梢水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对孟集镇立才自来水厂水源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水源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自来水厂水源地城东湖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孟集镇立才自来水厂存在的问题为未配套检验室、无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不能开展日常自检,不能及时了解水质情况,厂区环境卫生差,生活区、办公区及生产区未分开,絮凝池、滤池、沉淀池清理不到位;霍邱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2018年9月11日该自来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菌落总数均超标(分别为121和120CFU/mL)、二氧化氯余量均不达标(分别为<0.01和0.01mg/L)。

  针对存在问题,霍邱县责令孟集镇立才自来水厂制定整改方案,编制水污染应急预案和供水应急预案,现已委托安徽省公信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对自来水厂出厂水和末稍水进行检测(检测单位11月11日可出具检测报告),全面了解水质状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运营,规范使用絮凝剂、消毒剂,购买检验设备,每天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日检,加大制水设施冲洗消毒频次,确保出厂水水质稳定合格;加强自来水厂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制度,落实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管理职责和责任人。另外,由霍邱县卫计委对该水厂存在的水质不合格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黄山市屯溪区经济开发区徽山路的象美森新材料、紫荆花壁纸厂、鼎鸿汽配厂等许多工厂产生奇怪臭味;附近一条小河流着漆黑污水。屯溪一中附近垃圾填埋场,夏季时臭气冲天。

  1、美森新材料公司塑木次品回收工序产生难闻有机废气,超出环评范围;鼎鸿汽配公司尚未开展废气监测,无法提供废气达标排放监测数据。2、屯溪一中西侧求真苑小区部分管网存在错接和污水管内污水粪便堆积现象,时有恶臭散发。3、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距屯溪一中附近约1.8公里,现填埋作业均按规范要求落实,除作业面外垃圾堆体已全覆盖。作业面晚间覆盖,白天作业时按要求做好现场喷洒除臭药剂和蚊蝇消杀工作,产生的异味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开发区对美森公司和鼎鸿汽配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美森公司立即停止回收工序的生产,并限十日内拆除相关设备;要求鼎鸿汽配公司暂停喷涂工序生产,待废气监测结果合格后再恢复喷涂工序生产。二、已责令求真苑业主单位等立即开展整改,杜绝污水和粪便通过污水井散发臭味的情况。三、1.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按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进一步做好垃圾堆体填埋覆盖作业,缩小垃圾填埋作业面,继续做好作业面现场喷洒除臭药剂和蚊蝇消杀工作。科学安排填埋作业时间,实施日填埋晚覆盖措施,每日均完成作业面全覆盖。2.优化环境规范运营。结合市里石亭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工程,在作业区周边设置围墙,已经设计、询价、议价等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并进场作业,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垃圾场安全有序规范运行。3.强化监测。立即组织一次污染指标检测,同时,按环保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对市里石亭生活垃圾填埋场各项排放指标进行环境检测。其中,废水(达标排放的垃圾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依托安徽省碧水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自动监控系统实现每日自动在线监测,委托合肥海正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每月对废水指标、每季度对废气、地下水和噪声等指标进行人工监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检测数据。4.强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和填埋场封场。加快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进度,尽快完成设备调试验收并投入试运行。统筹推进填埋场封场,制定封场修复方案。

  亳州市经开区第五管理中心方圆社区黄庄村村南侧有一家废品收购点,酒瓶破碎过程中扬尘、异味污染比较严重。

  经查,该废品收购点占地面积700平方米,非法搭建简易棚面积为20平方,无任何经营证照、手续,废品露天堆存,经营过程中扬尘、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亳州经开区已依法取缔了该废品收购站。目前,现场非法搭建的简易棚已拆除,废品已清理完毕,裸露土地已用土工布进行了覆盖。

  宿州市砀山县飞机农场养殖户反映砀山县官庄镇政府和赵屯镇政府借助环保督查名义强拆鸭棚,造成严重损失。

  2018年9月12日,安徽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查发现:“砀山县飞机农场区域霞光鸭业联合体养殖户存在环境问题,目前存栏近6万余只种鸭,未履行环评手续,在养殖区东南角的水池里长期存放大量污水,在养殖区北侧、西侧的无防渗措施自然水塘存放大量污水,取样分析超标,且数发恶臭气味,鸭散步区未采取雨污分流,无废水收集处理设施,雨污混流后排入四周未采取防滲措施”(环督宿转(〔2018〕29号),要求全面整改。

  当时经县农委配合赵屯镇政府、官庄坝镇政府到实地勘察调查,发现周围沟内有养殖废水,而且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污水淤积没有及时清理造成污染,此场属霞光鸭业联合体。砀山县环委办下发《关于立即查处省环保督查组反馈飞机农场区域养鸭场环境污染问题的紧急通知》(砀环委办〔2018〕37号),要求飞机农场区域养鸭场采取有力措施,立即消除违法行为,于10月5日前完成污染治理。

  县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养殖户下达了监察通知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养殖户停止违法行为,清理周边沟渠内废水,接受环保部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因“治污设施不完善,擅自投入养殖,养殖废水和雨水混合从沉淀池渗出,排入无防渗的周边沟内”等环境问题,对曹红强(砀环拘移〔2018〕03号)、巴细宝(砀环拘移〔2018〕04号)、吴运冬(砀环拘移〔2018〕05号)和姚杏均(砀环拘移〔2018〕06号)四家蛋鸭养殖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018年9月28日、10月2日,公安机关分别对巴细宝蛋鸭养殖场[砀公(官庄)行罚决字〔2018〕20号]和姚杏均蛋鸭养殖场[砀公(官庄)行罚决字〔2018〕21号]负责人实施了3日的行政拘留。官庄坝镇、赵屯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飞机农场养殖污染问题,立即行动,下发通知要求限期清理养殖畜禽及粪污,并做好相关事宜。截止目前,霞光鸭业联合体养殖户所养殖鸭子全部清理完毕。

  阜阳市颍上县五十铺乡105省道与济广高速交叉口离新村,有一处废铁加工厂,每天夜里生产,粉尘污染,噪音扰民。

  2018年11月5日,颍上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五十铺乡政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废铁加工厂系颍上县鑫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颍上县五十铺乡立新村小朱庄,成立于2014年3月,法定代表人朱闫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9,2017年11月23日在颍上县发改委备案(发改审批﹝2017﹞514号),于2018年7月开始经营建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无任何防噪措施,废铁露天堆放,无任何防尘措施,无环评审批手续。

  颍上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6日向颍上县鑫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颍环改﹝2018﹞179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清理原料,恢复原状,限期落实“两断三清”。目前,五十铺乡对颍上县鑫宇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正在清理原料,已清理约1/3。

  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为2012年马鞍山晶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2017年9月22日过户至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0日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与经开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约,2017年12月28日取得不动产权证。该公司轻金属精密合金产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7月23日进行了第一次受理公示,8月17日进行了评审,后马鞍山市环保局函告企业:“废水、废气、固废污染源强分析不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不足”并退回环评报告书,要求修改完善后再按程序上报审批。投诉反映该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情况属实。11月6日,马鞍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对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核查,项目至今未进行生产。投诉反映该企业“擅自生产”情况不属实。

  11月6日,马鞍山经开区下达《关于责令华孚精密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审批的通知》,同时,企业已将修改完善后的环评报告书上报至市环保局,市环保局予以受理并进行了公示。下一步,马鞍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将督促企业按程序、按要求取得环评批复,12月15日前完成。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夏桥村白虎组海瑞制砖厂、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功桥镇长建村东阳组林发制砖厂,非法开采页岩、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生产场地没有硬化、物料破碎工序未密闭,扬尘污染严重;烟气脱硫、除尘设施不能有效处理二氧化硫,气味呛人,对周边农作物造成损害;破碎工序未采取隔声措施;没有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1.举报中所称“含山县环峰镇白虎组海瑞制砖厂”实为“含山县海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6000万块岩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7月20日通过审批(含环审【2016】49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已于2018年11月7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建成一座约1500平方米的煤矸石堆存库(钢构大棚),大棚内分区堆放煤矸石和粉煤灰。破碎煤矸石、页岩的机械设备安装在钢构大棚内,配套建设了布袋除尘器;厂区通行道路及成品砖堆放场地已进行了混凝土硬化,面积约5000平方米;物料运输廊道已采取彩钢瓦密闭,但内侧存在破损和封闭不完全现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脱硫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测试pH试纸显示8-9;查阅8月份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达标排放。按照相关规定和环评要求,该脱硫设施不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经查,该公司存在煤矸石、页岩破碎车间外西侧地面未硬化,地面积尘明显;粘土露天堆放未覆盖;脱硫用烧碱贮存不规范等环境问题。3.根据举报线月含山县国土局对该公司涉嫌非法私采黄土资源进行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含国土责停【2018】2号)。该公司“非法开采页岩、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情况属实。

  1.该企业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环评于2013年3月5日经和县环保局批复,2017年9月20日通过和县环保局三同时验收。2018年11月6日,经功桥镇现场核实,企业生产原材料为煤矸石和砖用粘土,没有使用页岩,且该镇境内无页岩,投诉反映该企业“非法开采页岩、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情况不属实。经和县国土局核实,企业存在未经批准开采砖用粘土行为。2.经核实,企业建有一套煤矸石破碎生产线(位于厂区棚房内),破碎设备、运输皮带未密闭,情况属实。3.2018年11月6日和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配套脱硫设施运行正常。2018年9月19日和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4.企业物料堆场、生产厂区、运输道路未硬化,其环评及批复中未作要求。目前企业厂区配置一辆洒水车进行洒水作业,抑制厂区扬尘。5.经和县农委、功桥镇核实,陈某某户3亩农田坐落于该企业周边,收获稻谷1500多公斤,属正常长势,投诉反映“对周边农作物造成损害”情况不属实。6.经核实,企业破碎工序无隔音降噪措施,情况属实。7.企业环评及验收批复对其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未作要求。属实1.含山县环保局对海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处罚;并督促该企业进行认真落实整改。含山县国土局于2018年9月14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含国土资执决【2018】2号),对该公司作出“没收非法所得7800元,并处违法所得20%罚款1560元”的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到位。环峰镇政府已安排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巡查,杜绝非法开采页岩行为。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对破碎车间外西侧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对露天堆放的粘土进行清理、覆盖,对破损和封闭不完全的输送廊道进行修缮,对脱硫工序和烧碱贮存进行规范,11月底前完成整改。

  2.和县环保局依法对林发制砖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对破碎工序进行密封,并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整改工作12月底前完成。此外,要求企业对烟气排口、碱液添加池等处安装了监控设备,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目前已安装到位。和县国土局依法对企业非法取土行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非法取土行为,恢复土地原状。

  滁州市凤阳县西泉镇安徽凤阳开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凤阳长江建材有限公司、凤阳金达新型建材公司,生产时冒黑烟,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经核实,安徽凤阳开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凤阳长江建材有限公司、凤阳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均取得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开源新型建材于2013年1月取得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手续,2014年3月通过凤阳县环保局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江新型建材于2012年11月取得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手续,2015年10月通过凤阳县环保局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金达新型建材于2017年8月取得县环保局环评审批手续,2018年7月通过凤阳县环保局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

  经现场核实,安徽凤阳开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凤阳长江建材有限公司、凤阳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均能够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建有脱硫塔并保持正常使用,厂区干净整洁,做到了洒水保洁常态化,建有物料大棚,露天堆放的产品采取了覆盖措施。安徽凤阳开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委托了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监测,监测数据正常;2018年11月5日凤阳长江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近期将出来;凤阳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开展监测。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但通过检查发现其他问题。开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脱硫使用人加药、脱硫台账记录不规范和,物料覆盖不完全、输送带未密封等问题。

  要求3家企业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尽快完成整改。凤阳县环保局将继续加大对三家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正常使用环保设施,严格规范其加工、运输等行为,达到绿色企业标准。

  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奇隆村的上峰水泥有限公司长期开采当扁担山,造成山体裸露,泥石流下泄,周边耕地无法耕种,道路存在安全隐患。

  群众反映的企业为怀宁县上峰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日产2*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日由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发改工业【2008】336号),环评报告书2007年11月9日由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环评函【2007】1038号),第一条生产线由省环保厅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环建函【2012】520号),第二条生产线MW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和石灰石矿山2012年11月29日由省环保厅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环建函[2012]1423号)。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气在线自动监测运行正常,在线监测排放数据均符合相关标准。1、针对交办件“长期开采当扁担山,造成山体裸露,泥石流下泄”的问题,经查,怀宁县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扁担山水泥用石灰岩矿是熟料生产线配套的石灰石原料矿山,2008年12月9日取得扁担山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矿区面积:2.5485平方公里。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式开采,开采时须裸露剥离,清除表面杂土。开采平台采取了拦档措施,修建了截排水沟、沉砂池,开采时产生的废渣及时清运,对裸堆料采取了有效覆盖措施。该矿不属于泥石流易发区,经评审的地质环境灾害治理报告显示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较小,截止目前扁担山矿区及周边未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未见泥石流下泄痕迹。2、针对交办件“周边耕地无法耕种”的问题,经查,扁担山下游花果大塘(村里称水库)因今年降水量偏少和花果大塘集水面积减少造成干涸,导致耕地抛荒,长期未耕种,杂草树木丛生,抛荒土地土壤耕作层没有被破坏,并非因为泥石流下泄导致周边耕地无法耕种。该公司为和谐处理周边企邻关系,经各级政府协调,每年已对周边农田给予了经济补偿。3、针对交办件“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查,2018年该公司投资600万元,对厂区通向206国道的运输道路,进行了整修,将水泥路面改造成沥青路面。扁担山矿区附近的村村通道路,均在开采边界安全距离之外,符合露天矿山开采安全要求,前期月山镇奇隆村已在高于村村通路面的路段修建了护坡和排水沟,道路安全隐患已基本消除。

  该公司进一步加强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已完成生产区域沥青路面、矿山入口至矿山办公室路段沥青路面及矿山石灰石破碎品至60平台道路硬化;完善了矿区绿区、排水沟修建、护坡修复工作;建设了+60平台自动喷淋装置,矿区外运输干道建设车辆过水装置;新增了大型清扫车、洒水车、雾炮机;矿山有60、75、90三个开采平台,现正在集中处理90平台,保证矿山开采平台不多于2个;各平台多余废渣已及时清运,对矿山易产生扬尘的裸堆料采取了有效覆盖措施;骨料大棚、砂岩大棚正在加快建设,在大棚未建成前安排专人管理对临时露天堆放的物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加强了厂区日常环境管理,进出厂运输车辆采取平仓覆盖,拒绝泼洒。增加厂区道路清扫、洒水频次,抑制道路扬尘。

  亳州市涡阳县高公镇大桥西700米处基本农田内混凝土搅拌站尘土飞扬,噪音很大,损坏路面;混凝土搅拌站200米处建有一家大型露天采砂,砂土飞扬,噪音很大,损坏农田。

  1.被举报的搅拌站位于涡阳县高公镇与太和交界处,占地12.32亩,其中生产区域6.32亩用地位于太和县宫集镇和二郎镇交界处,管辖权属于太和县,另外6亩因历史原因形成涡阳县高公镇的飞地,现场有7间简易板房和临时围挡。2.搅拌站东侧200米露天砂场位置位于太和县境内,属涡阳县高公镇的飞地,前期存在非法采砂,已被涡阳县高公镇政府制止,并将砂场恢复原状。现场核查时,未发现采砂行为和砂场。

  1.涡阳县正在依法取缔该搅拌站,目前搅拌站主体、7间简易板房和临时围挡已拆除完毕,砂石物料正在清运,下步将对此处土地进行复耕复绿。2.涡阳县将继续加大对该区域环境监管巡查频次和力度,防止污染反弹。

  阜阳市临泉县工业园区人民路东侧三合搅拌站、顶力搅拌站、浩宇搅拌站,城关镇街道办府林搅拌站,宋集镇奥达搅拌站,邢塘街道办创亿搅拌站,县环保局要求这几家搅拌站限期整改,但目前仍未整改到位,生产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一、临泉县三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97(1-1)),位于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姜尚大道西侧,法定代表人:刘艳,年产6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符合临泉县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要求。该公司于2012年9月7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函〔2012〕316号),2013年1月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临环工审〔2013〕1号),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4年8月14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验收(临环行验函〔2014〕1号),2016年3月18日获得阜阳市住建委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D334048252)。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邢塘街道办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搅拌站三区进行了分离,搅拌楼、传送带、骨料堆场整体封闭并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厂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一台,并设有自动喷淋系统,现场配备三级沉淀池。门口配有进出车辆冲洗设备一台,并设置沉淀池,满足环评批复和《阜阳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提升方案》要求。但大门口有积尘现象,厂区南侧围挡部分倒塌,三级沉淀池清理不及时,生产时骨料大棚喷淋没有使用,存在扬尘污染。

  二、临泉县鼎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X0(1-1)),位于临泉县经开区白沟西路与临鲖东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陈志平,符合临泉县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要求。该公司于2009年7月10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函〔2009〕129号),2010年6月10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登记表),2010年8月30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验收(临环验〔2010〕2号),2016年5月26日,获得阜阳市住建委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D334066798)。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邢塘街道办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搅拌三区进行了分离,搅拌楼、传送带、骨料堆场整体封闭并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厂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一台,并设有自动喷淋系统,现场配备三级沉淀池,门口配有进出车辆冲洗设备一台,并设置沉淀池,满足环评批复和《阜阳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提升方案》要求。但场地西南角部分裸露场地没有进行覆盖覆盖或硬化,生产时骨料大棚喷淋没有使用,存在扬尘污染。

  三、临泉县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7(1-1)),位于临泉县经开区姜尚大道与人民东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马丽,符合临泉县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要求。该公司于2009年1月14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函〔2009〕10号),2010年10月17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临工环审字〔2010〕19号),2014年1月20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验收(临环验字2014〕17号),2016年6月2日获得阜阳市住建委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D334068314)。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邢塘街道办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搅拌站三区进行了分离,搅拌楼、传送带、骨料堆场整体封闭并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厂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一台,并设有自动喷淋系统,现场配备三级沉淀池,门口配有进出车辆冲洗设备一台,并设置沉淀池,满足环评批复和《阜阳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提升方案》要求。但生产时骨料大棚喷淋没有使用,存在粉尘污染。

  四、临泉县富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临泉县城关街道办杜庄,法定代表人:鲁忠超,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符合临泉县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要求。该公司于2009年7月21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函〔2009〕146号),2009年12月15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登记表),2010年10月15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验收(临环验〔2010〕4号),2016年3月31日获得阜阳市住建委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D334052116)。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城关街道办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搅拌站三区进行了分离,搅拌楼、传送带、骨料堆场整体封闭并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厂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一台,并设有自动喷淋系统,现场配备三级沉淀池。门口配有进出车辆冲洗设备一台,并设置沉淀池,满足环评批复和《阜阳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提升方案》要求。但现场核查时发现场地有积尘,废料库废料清理清运不及时,生产时骨料大棚喷淋没有使用,存在粉尘污染。

  五、临泉县创亿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55(1-1)),位于临泉县单桥镇西房庄村,法定代表人:赵克秋,符合临泉县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要求。该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函〔2009〕188号),2011年10月18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登记表),2011年10月26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验收(临环验〔2011〕10号),2016年3月25日获得阜阳市住建委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D334049796)。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单桥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搅拌站三区进行了分离,搅拌楼、传送带、骨料堆场整体封闭并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厂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一台,并设有自动喷淋系统,现场配备三级沉淀池,门口配有进出车辆冲洗设备一台,并设置沉淀池,满足环评批复和《阜阳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提升方案》要求。但废料库废料清理清运不及时,存在粉尘污染。

  六、临泉县宋集镇奥达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G(1-1)),位于临泉县宋集镇宋集村,法定代表人:李影,符合临泉县混凝土搅拌站布点要求。该公司于2012年9月7日经临泉县发改委备案(发改投资函〔2012〕276号),2012年9月10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环评审批(登记表),2013年4月2日通过临泉县环保局验收(临环验〔2013〕4号),2016年4月14日获得阜阳市住建委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D334055016)。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宋集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搅拌站三区进行了分离,搅拌楼、传送带、骨料堆场整体封闭并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厂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一台,并设有自动喷淋系统,现场配备三级沉淀池,门口配有进出车辆冲洗设备一台,并设置沉淀池,满足环评批复和《阜阳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提升方案》要求。但废料库废料清理清运不及时,场地喷淋设备没有洒水降尘,存在粉尘污染。属实一、临泉县三合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和邢塘街道办联合对该企业下发《搅拌站环境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临建管[2018]第18号),要求2018年11月6日前整改完成。目前,已完成整改。

  2018年11月7日,临泉县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书(临建立案字[2018]第013号),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处罚10000元。

  2018年11月8日,临泉县住建局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昼间检测数据如下:公司厂界东57.1分贝;厂界南48.9分贝;厂界西49.9分贝;厂界北57.7分贝,夜间检测数据如下:厂界东49.5分贝;厂界南47.7分贝;厂界西45.8分贝;厂界北46.1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Ⅲ类区标准要求。因目前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企业停产,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昼夜噪声检测。

  二、临泉县鼎力混凝土搅拌站: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和邢塘街道办联合对该企业下发《搅拌站环境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临建管[2018]19号),要求2018年11月6日前整改完成。目前,已整改完成。

  2018年11月8日,临泉县住建局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昼间检测数据如下:公司厂界东56.2分贝;厂界南52.2分贝;厂界西56.9分贝;厂界北57分贝,夜间检测数据如下:厂界东47.3分贝;厂界南44.8分贝;厂界西46.2分贝;厂界北47.3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Ⅲ类区标准要求。因目前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企业停产,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昼夜噪声检测。

  三、临泉县浩宇混凝土有限公司: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和邢塘街道办联合对该企业下发《搅拌站环境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临建管[2018]第20号),要求2018年11月8日前整改完成。目前,已整改完成。

  2018年11月7日,临泉县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书《临建立案字[2018]第014号》,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处罚10000元。

  2018年11月8日,临泉县住建局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昼间检测数据如下:公司厂界东57.2分贝;厂界南54.8分贝;厂界西54.8分贝;厂界北56.2分贝,夜间检测数据如下:厂界东49分贝;厂界南47.6分贝;厂界西48.9分贝;厂界北49.1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Ⅲ类区标准要求。因目前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企业停产,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昼夜噪声检测。

  四、临泉县富临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和城关街道办联合对该企业下发《搅拌站环境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临建管[2018]第21号),要求2018年11月6日前整改完成。目前,已整改完成。

  2018年11月7日,临泉县住建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书《临建立案字[2018]第015号》,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拟处罚10000元。

  2018年11月8日,临泉县住建局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昼间检测数据如下:公司厂界东55.5分贝;厂界南56.3分贝;厂界西56.3分贝;厂界北56.3分贝;杜庄(敏感点)53.6分贝,夜间检测数据如下:厂界东46.8分贝;厂界南48.6分贝;厂界西45.3分贝;厂界北44分贝,杜庄(敏感点)45.7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区标准要求。因目前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企业停产,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昼夜噪声检测。

  五、临泉县单桥镇创亿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和单桥镇人民政府联合对该企业下发《搅拌站环境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临建管[2018]第22号),要求2018年11月6日前整改完成。离居民区距离较近的厂房,已拆除880平方米,并设置5米高的隔音墙,厂区东北角3家居民房已被该公司租赁。

  2018年11月8日,临泉县住建局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昼间检测数据如下:公司厂界东57.4分贝;厂界南57.1分贝;厂界西54.9分贝;厂界北58.6分贝分贝,王楼村(敏感点)55.5分贝;夜间检测数据如下:厂界东46.6分贝;厂界南43.9分贝;厂界西44.6分贝;厂界北44.6,分贝王楼村(敏感点)47.8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区标准要求。因目前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企业停产,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昼夜噪声检测。

  六、临泉县宋集镇奥达建材有限公司:2018年11月5日,临泉县住建局和宋集镇人民政府联合对该企业下发《搅拌站环境治理限期整改通知书》(临建管[2018]第23号),要求2018年11月6日前整改完成。

  2018年8月31日,该公司已与大门南侧一户居民张志愿、北侧两户居民刘继军、刘月英签订租赁合同,用于该公司使用,且张志愿、刘继军、刘月英房屋后墙已于2017年6月安装隔音设施。

  2018年11月8日,临泉县住建局委托安徽奥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噪声进行检测,昼间检测数据如下:公司厂界东52.5分贝;厂界南46.6分贝;厂界西57.9分贝;厂界北50.4分贝。宋集村北(敏感点)52.6分贝,宋集村南(敏感点)56.7分贝,夜间检测数据如下:厂界东44.9分贝;厂界南43.7分贝;厂界西44.8分贝;厂界北45.1,宋集村北(敏感点)46.8分贝,宋集村南(敏感点)46.4分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Ⅱ类区标准要求。因目前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企业停产,待恢复正常生产后,再次委托第三方进行昼夜噪声检测。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新汴河河道管理局干部陈某安排将养殖户生活垃圾和拆除看管房建筑垃圾填埋在新汴河河滩地,没有采取任何无害化处理措施;填埋点位于全县居民饮用水水源取水口附近,污染饮用水水源;同时造成河滩养殖螃蟹大量死亡。

  在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举报前,该县水利部门开展对新汴河饮用水源地河滩非法养殖进行清理。现场核实,发现位于取水口南岸附近建筑废料填埋点,建筑废料来源于清理非法养殖户的建筑产生,未发现河蟹死亡。

  11月3日,泗县水利局、环保局、大路口乡、墩集镇同举报人到现场对建筑废料填埋点进行指认、清理。11月4日,建筑废料全部清理完毕运送到集中堆放点。举报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垃圾填埋点位于取水口约500米处,在二级保护区之外。

  安庆市长江大桥往池州方向经过市区的的引桥,车辆在桥面行驶时噪声较大,影响云珠海棠湾小区居民休息。

  2004年安庆长江公路大桥建成通车,随着城市的发展,沿大桥引桥两侧陆续新建了大批商居区,过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音给沿线的居民生活带来影响。大桥建成通车在先、小区规划建设在后。安庆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公安、住建、规划、环保、交通、大桥公司多部门多次对接、磋商,努力寻找有效解决措施。

  2018年省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安庆市期间,8月9日该市接到第一份交办单后,市交通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会同大桥公司养护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并进行了探讨交流。8月17日市交通局、市环保局联合前往大桥公司工程部调阅有关环评资料。8月23日省第四督察组一行到该市了解大桥噪声投诉问题及治理情况,随后前往安庆大桥实地查看。9月2日市交通局专题书面请示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请求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并抄送市政府办公室。9月10日,市交通局就大桥噪音污染问题所涉相关单位提出建议。经多方面论证,在安庆市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商议后,经政府领导同意,认为对安庆长江大桥引桥段(合安高速城区段)有必要进行限速措施,将会降低车辆通行时噪音污染,使噪音值符合环保相关标准,亦是回应群众诉求最佳方案之选。“限速降噪”方案经市环委会和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于10月25日联合发文《安庆市交通运输局安庆市公安局关于请求对安庆长江公路大桥通行车辆限速降噪的报告》(宜交安〔2018〕169号),报请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按照相关程序对安庆长江公路大桥通行车辆予以实施限速降噪措施。目前,方案实施有待省直部门批准后积极推进。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桐城镇铜城化工集中区已入园的休一制药、默尔新材料、金石化工、华明化工、开林化工等企业,基本没有履行环评手续或环评没有征询周边群众意见,没有排污许可证;排放工业废气、异味熏天,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工业废水排入铜龙河,致使铜龙河水体严重污染,废水最终进入高邮湖。

  经查:安徽和一实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修一药业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98吨普仑司特无水物等十二种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6年11月2日通过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滁环〔2016〕500号);滁州默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南京科鸿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产8000吨环保清洗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22日通过天长市环境保护审批(天环〔2017〕198号);天长市金石涂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3000t/a船舶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6月2日通过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天环〔2016〕091号);天长市开林化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安徽开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水性涂料及新型环保防腐涂料生产线整体搬迁与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1月9日通过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滁环〔2014〕25号);天长市华明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30吨胆固醇液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11月21日通过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滁环〔2014〕682号)。

  上述涉及项目均已完成了网上公示。按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及公参管理办法要求,报告书项目须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意见。修一药业、华明化工和开林化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同时编制了公众参与调查表。金石化工和默尔新材料所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须编制公众参与调查表。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规定及时间节点,上述企业暂未发放排污许可证。

  目前,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因前期气味投诉问题应周边群众要求已于2018年10月18日停止调试,滁州默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处于建设之中,天长市金石涂料有限公司刚刚完成建设尚未投入调试,安徽开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验收监测和委托监测数据显示各类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天长市华明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验收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类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天长市化工集中区内涉水企业废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通过专管接入铜城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向外环境排放。2018年11月2日天长市环境保护局采集了铜龙河水样进行监测,同时梳理了2018年5月2日至10月9日的五次监督性监测数据,汇总六次监督性监测数据显示:铜龙河水样所监测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IV类标准限值。

  安徽修一制药有限公司应周边群众要求已于2018年10月18日停止调试,正按专家建议在达标的基础上优化污染防治技术方案,进一步降低排放浓度减轻对相邻居民的影响

  芜湖市繁昌县泽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经常在晚间和雨天通过烟囱排放有刺鼻气味的黄色烟雾,对周边群众影响很大。

  经现场核查,安徽省泽乾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生产线已配套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和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对其突击检查时,企业脱硫塔的配料、喷淋、循环水系统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经调阅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运行台账记录及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企业出具的2018年10月份及近期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未出现数据超标情况,检查人员在现场也未察觉到有刺鼻气味现象。

  下一步,繁昌县环保局、孙村镇政府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巡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一旦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官沟街四岔路向南、官邬路方向,大庙一带石英砂开采企业未严格按照政府要求实施停产整改,部分企业利用夜间违规生产,粉尘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今年7月16日,环保部华东督察局根据群众投诉,对凤阳县10家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查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凤阳县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对10家企业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治,并进行查封,对松山矿业厂内非法处置电路板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批捕1人,对10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307万元,行政拘留1人。8月底,完成了10家企业关停整改任务。

  同时,凤阳县委县政府加强举一反三,8月13日开始对全县273家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详细调查每一家企业的基本情况;8月24日,凤阳县政府出台《凤阳县促进石英砂生产加工行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凤阳县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退出实施方案》《凤阳县鼓励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进入集中区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凤阳县石英砂资源优势,促进石英砂行业“多变少、小变大、低变高”,引导生产工艺落后、产品品质不高、生产环境较差的石英砂企业有序退出,鼓励石英砂企业进入石英砂集中区,形成石英砂产业聚集效应,做大、做精、做强一批石英砂生产企业,促进全县石英砂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园区规划第一次公示已经结束,正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今年来,由于市场和经营管理问题,凤阳县现有273家企业中只有三分之一企业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鉴于部分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是取得相关国土、环保、安监合法手续的企业,凤阳县政府为避免“一刀切”,在对石英砂生产企业完成整合同时确保产业能继续发展,正有序逐步组织石英砂加工企业“退出”和“进园”,目前已经有17家企业签订退出协议,凤阳县政府已经组织相关部门对41家企业进行断电处理,第一家入园企业已整合20多家退出企业与政府签订入园协议。对于部分尚未签订协议的合法企业,凤阳县政府依然允许其正常生产,因为企业使用的是峰谷分时电价,夜间用电比白天用电要便宜3角多,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减轻负担,采取了白天停产,夜间生产的方式。经环保部门现场核查,目前在生产企业均能正常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不存在粉尘污染问题。

  凤阳县将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石英砂企业退出和入园,持续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平稳有序的完成石英砂行业整改问题,保证到2019年全面完成对全县273家石英砂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改工作。

  宣城市宁国市南山街道老年服务中心南,宁国中学高中部操场后许氏豆腐店,夜间操作时生物质炉、土灶烟尘污染,炸豆腐时油烟污染,设备噪声扰民。

  2018年11月5日,宁国市环保、市场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局、南山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对象为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宁冲东巷许瑞福豆制品手工作坊,日生产加工黄豆100公斤左右。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备案证。该手工作坊主要设备为豆浆分离机一台、生物质颗粒蒸汽锅炉一台、土灶一座(目前已停用),生物质颗粒大灶一台(前期定制,2018年11月4日到货正在安装调试)、主要生产工艺为:浸泡-磨浆-煮浆-手工制作豆腐-手工油炸制豆干(按市场需求制作)。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豆制品加工经营活动。2018年11月6日、11月9日宁国市环保局对该加工店进行复查时,该手工作坊店设施已拆除,并在重新选址。

  2018年11月5日,宁国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筛分、造粒工序正在生产,布袋除尘器未运行,部分物料输送线封闭盖被打开,现场粉尘无组织排放较严重。经查,因布袋除尘器未正常运行,开启造粒机配套的吸风机,生产现场噪音较大。2018年11月6日,宁国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宁环违改[2018]188号),责令该企业生产时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时严禁擅自打开物料输送线日,宁国市环保局再次对宁国亿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挤压成型线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物料用铲车装卸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被现场责令停止生产。

  处理意见:宁国市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并将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整改时限:1.2018年11月5日,企业已对物料输送线日前,对布袋除尘器堵塞的管道进行疏通,再恢复生产时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保持正常运行。此项整改已完成。2.2018年11月6日前,对生产现场噪音较大的吸风机进行拆除。此项整改已完成。3.对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物料用铲车装卸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的问题待企业上报整改方案后确定。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为县医院,在建医疗大楼化粪池建在无为县临湖苑小区楼下隔壁,小区居民担心一旦建成会对居民生活有影响。

  经现场核查,情况如下:1.群众反映的在建化粪池系无为县人民医院在建住院综合楼项目的配套工程,该项目前期已履行环评文件审批手续。2.住院综合楼项目设计单位为上海同建强华设计有限公司,拟对化粪池进行封闭式设计。该化粪池的建设选用行车化粪池,化粪池顶面高度与临近住宅楼地面高度存在2.8米的高差,位于住院综合楼东南角,距临近住宅楼约6.5米,化粪池长度13.75米,宽3.75米,深度3.4米,化粪池结构为钢筋混凝土,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盖板,盖板上层按道路建设标准逐层铺设,最上部为沥青路面。3.该化粪池目前尚未投入使用。

  2.该化粪池投入使用后,无为县环保局将督促院方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适时开展环境检测,待检测结果和验收结论明确后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不对临近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黄山市歙县徽城镇练江社区居委会周边,晚上10点钟左右有异味,已持续了一个多月,怀疑是由社区南侧富资河上游企业排放废水造成的。

  2018年11月5日下午,歙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组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汪小龙,带领县环保局、农委、富堨镇主要负责同志来到信访举报问题区域,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夜间10时许,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练江社区周边开展排查走访,确定投诉异味来自于距社区约50米树林中的一处养殖场。社区南侧富资河上游企业废水处理后全部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无废水外排,不存有异味。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11月5日接到该转办单后,歙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由县环保局会同县农委、富堨镇政府办理。11月6日上午,县环保局、县农委会同富堨镇政府针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养猪场营业执照经营业主为赵红霞,目前存栏生猪408头,其中母猪22头,商品猪386头,现场异味很大。县环保局、农委及富堨镇政府对赵红霞夫妇在镇政府进行约谈,责令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清理养殖场内粪污,要求11月11日前完成关停退养。11月11日上午,该养殖场存栏猪全部清空,富堨镇政府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助拆,11时完成养殖场拆除;养殖场业主对现场粪污进行了清理。该件已办结。

  宿州市泗县山头镇山头村徐井庄内有近20户肉猪养殖户,大部分养猪场已拆除,但其中一家惠善响养猪场尚未取缔,无环保设施,污水直排拦山河,污染严重。

  惠善响养猪场位于山头镇山头村徐井庄,该养殖户,治污配套设施齐全,目前无养殖行为,养殖设施已全部拆除,无污水排入拦山河。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美客隆食品有限公司无相关环保手续,生产时以蜂窝煤为燃料,煤渣露天堆放;生产、生活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沟渠直排佩琅河。

  经核实,黄山美客隆食品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该企业以食品农产品收购、初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销售为主,生产过程产生少量洗涤废水;该企业现使用蜂窝煤,煤渣定时清理;未办理环评手续。

  市环保部门已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目前该企业已停产,正在制定关闭搬迁方案。

  信访举报中的田进义砖窑厂实为太和县二郎乡浩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2015年12月24日经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2MA2MRJRE63(1-1),位于太和县二郎乡通达新村宫小桥村西,法定代表人田庆义。该公司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生产线日通过审批(太环行审[2017]113号)是改建项目,2018年3月份建成投产。2018年11月5日,太和县环境监察大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厂区内煤矸石粉库房未封闭,粘土未全部覆盖,产生噪声的设备未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近期车辆运输频繁产生噪音和扬尘扰民。土地属于独立工矿用地,采矿许可证号:C0062587(有效期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2018年11月6日太和县国土局现场调查未发现该公司占用农田、在周边取土行为。

  太和县环保局于2018年11月8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太环责改字[2018]21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对煤矸石粉库房、产生噪声的设备进行封闭;对粘土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运输车辆进出场进行冲洗,厂区内路面采取防扬尘措施保持清洁。该公司11月8日已停产整治,要求其在2018年11月28日前完成整改,太和县环保局已立案,处罚程序正在履行中。目前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经现场调查核实:田传德养鸡场位于大庄镇田庄村,养殖场面积约3000平方米,三栋养殖圈舍,饲养蛋鸡9800只,阳光棚(225平方)、集污池(90立方)等治污设施齐全,运行良好,未发现养殖场粪污排入附近河塘内,小漕河没有污染现象。反映投诉河塘为60平方米洼地,该养殖场在环境治理时,粪污未清理彻底就将洼地填平,部分属实。

  六安市舒城县百神庙镇官塘村山口组养猪场,养殖废水和猪粪直接排放至周边农田,臭气难闻、蚊蝇很多,影响居民生活。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百神庙镇官塘村山口组养猪户为袁登奎,2016年8月从事养猪行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目前存栏约750头生猪,自建东西两栋猪舍,猪舍之间已建成了粪污降解床、猪粪污水收集池,安装了猪粪固液分离机。该猪场南侧雨水沟中有一根软管,总长度约100米,软管沿着猪场东侧的鱼塘南岸滩涂,铺设延伸至鱼塘东侧荒地,荒地内存有大量猪粪污水,通过自埋塑料管(直径约40厘米)溢流至下方的农田中,污水占地面积约3000余平方米,最终流入农灌渠。舒城县环保局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正在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一)关于偷排粪污问题整改措施。责令家庭农场将偷排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对被污染的地块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理,恢复耕地性能。

  (二)关于生猪饲养问题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有序落实暂停养殖和规范整治工作,只准出栏、澳门百家乐技巧严禁进栏,确保40天内(2018年12月15日前)两幢棚舍内约750头生猪全部出栏,统一交由温氏公司销售屠宰,并暂停养殖。待履行农委、环保、国土等部门相关手续并整治到位、验收合格后,方可限量养殖。

  (三)关于猪舍异味排放问题整改措施。在生猪饲料中添加微生态制剂,减少臭氧产生量。同时,严格消毒灭源,加强对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疾病的防控。

  (四)关于当前猪舍粪污处理问题整改措施。企业已与舒城县农科所签订了粪污处置协议,由专人监督,安排吸粪车将养猪场粪污运至农科所进行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全量收集,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少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五)关于加强日常监管问题整改措施。舒城县将对该养殖场实行跟踪督办,定期检查养殖场污染物处理情况,杜绝污染事件再次发生。

  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朱仙庄矿工人村自来水管网安装在污水沟内,居民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工人村卫生环境脏、乱、差,扬尘污染严重,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清运。

  经现场核实,该矿工人村正在进行“三供一业”施工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有部分建筑垃圾、渣土未覆盖完全,居民楼自来水管网从污水沟内穿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桶内。

  1、对居民楼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朱仙庄矿已于2018年10月24日制定整改方案,将饮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进行分离目前正在施工中,计划于11月30日完成改造。2、要求该矿加强“三供一业”施工改造过程中,建筑垃圾及时覆盖清运,做好防尘抑尘措施。3、生活垃圾已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阜阳市颍州区东城墙路华侨世界小区南区门口,新建有交通交警部门拍摄设施,运行时拍摄强光影响居民生活,光污染严重,居民希望调整设施位置。

  阜阳市公安局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在华侨小区南区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利用闪光灯,以在光照不足的情况下清晰的抓取图像。

  因该处在阜阳市出城要道,在此处设立监控是预防和打击犯罪有效手段之一,无法迁移、关闭光源。接群众反应后,阜阳市公安局开展了以下工作:1.压低爆闪灯照射角度;2.降低爆闪灯亮度;3.减少爆闪灯次数。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群众工作和生活的干扰。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关庄镇朱李庄村六七家养鸡大棚,距离村庄不足100米,无环保手续,无治污设施;关庄镇李莱园东100米养猪场、养鸭厂无环保手续,无治污设施;关庄镇回民文化村北100米处多个养羊厂无环保手续,无治污设施。

  经查,官庄坝镇朱李楼六七家养鸡棚,为该村村民谷留强、谷大建、张茂林、徐长群四户肉鸭养殖大棚;官庄坝镇李菜园自然村养猪的分别是李大华、李志侠、李留臻、杨玉生4家(其中杨玉生养殖面积小、数量少不属于规模养殖),养鸭大棚为杨勤伟,分散在自然村东部;曹庄镇许庄回族村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村,辖五个自然村,占地5000余亩,全村4300人,其中回族群众占91%以上,实有可耕地1987亩,人均耕地不足半亩。由于地少人多及传统的生活习俗,庭院式养殖和屠宰成为许庄回族群众长期以来赖以生存的生活模式。目前,该村美丽乡村安置区北部较近的有3家养殖场(许书查150只,许建峰600只,许建在500只),均无环评手续和治污设施。其余均在安置区外非禁养区。

  官庄坝镇已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攻坚月活动。于今年8月3日对朱李楼村谷留强等养殖户下达关闭或搬迁工作的通知,至今年10月份已全部清理结束,目前都是空。办结39件安徽公开第五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办结39件安徽公开第五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 原文标题:办结39件安徽公开第五批环境信访举报问题查处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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